手提行李 | Finnair

手提行李

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,在全部歐洲機場,包括赫爾辛基機場,僅允許將最多 100 毫升的液體容器放入手提行李中。

為了讓您和所有機上旅客都能享受最順暢舒適的飛行體驗,應將手提行李保持輕巧,並僅攜帶最必需的物品登機。尤其是在冬季,許多旅客一般都會攜帶保暖外套和更多行李旅行時,機上有限的手提行李空間往往很快填滿或用畢。

請注意,地勤人員必須將超額行李移至託運艙才能出發,甚至可能因而延誤航班。尤其是當航班已滿時,移除手提行李很常見。因此,我們建議您在抵達機場時,立即託運超重或超重的手提行李。如果您不確定允許的尺寸,可以向我們的地勤人員尋求協助。 

允許攜帶的手提行李件數取決於預訂的客位和機票。如果您將未有購買或預訂並無包含的隨身行李帶到登機閘口,或如您的隨身行李超過最大尺寸/重量限制,您將須支付 60 歐元的費用,以託運該件行李。請在下方查看您的限額。

請注意,各間航空公司有關手提行李的指引均有所不同。如果您在旅程中亦會乘搭由其他航空公司營運的航班,建議您同時查看一下有關公司的行李規定。

手提行李限額

機票類型隨身行李(55 厘米 x 40 厘米 x 23 厘米)小型包袋(40 厘米 x 30 厘米 x 15 厘米)總重量上限
Business Flex 1 件1 件總重量 12 公斤
Business Classic 1 件
Business Light 1 件
Premium Economy Flex 1 件總重量 8 公斤
Premium Economy Classic 1 件
Premium Economy Light 1 件
Economy Flex 1 件
Economy Classic 1 件
Economy Light1 件
Economy Superlight 0 件*

*如果您的機票類型是 Superlight,您可以購買隨身行李限額作為增值選項。

手提行李尺寸

隨身行李

  • 尺寸上限為(長 x 闊 x 高)55 厘米 x 40 厘米 x 23 厘米
  • 小型包袋的總重量上限為 8 /12 公斤

小型包袋

  • 小型包袋可以是小型手袋、小型手提電腦袋或小型背囊
  • 尺寸上限為(長 x 闊 x 高)40 厘米 x 30 厘米 x 15 厘米(16 吋 x 12 吋 x 6 吋)
  • 隨身行李的總重量上限為 8/12 公斤
  • 需要放置於座位下方 

除了機票中包含的手提行李限額外,您也可以攜帶必要的輔助裝置或行動輔助器材登機,例如個人氧氣濃縮器 (POC)、持續性正壓呼吸器 (CPAP)、手杖或拐杖。然而,請務必注意,此限額僅適用於輔助裝置,不會延伸至額外行李。閱讀更多關於輔助裝置的資訊

持有同一機票類型的兒童與成人的行李限額相同。未預訂座位的嬰兒將不會獲發手提行李限額,但您可以在此閱讀有關嬰兒車和汽車座椅的資訊。

持有 Superlight 機票的 Finnair Plus Silver、Gold、Platinum 和 Platinum Lumo 會員乘搭歐洲航班時,可免費攜帶一件隨身行李(55 厘米 x 40 厘米 x 23 厘米), 否則只包含一個小型包袋。

請注意,您在機場購買的任何物品,包括免稅品,都將計入您的手提行李限額。

請確保您的行李符合上述尺寸和重量限制。如果超出限額,您可能必須託運額外的行李並支付適用的費用。

樂器

如果樂器尺寸不超過 125 厘米/49 吋(闊 + 長 + 高,即相當於一般小提琴盒的尺寸),而重量不超過手提行李的重量限制,即可攜帶登機。例如,如果您的機票類型允許攜帶隨身行李,則大多數小提琴都能符合尺寸規定。 

在此閱讀更多有關樂器的資訊

如何在機上存放手提行李?

確保順暢旅行和腿部空間足夠

  • 請將較大的手提行李,例如手拉行李箱,放在您座位上方的行李置物櫃或前方座位下面。
  • 小型包袋,例如手袋、手提電腦袋或購物袋,應存放在前方座位下面。
  • 外套和大衣可以掛在前方座位的鈎上。

請注意,緊急出口行上方的行李置物櫃已預留給坐在該處的乘客使用。

手提行李中的限制物品

可以攜帶液體物品登機嗎?

受限制液體物品:

  • 所有飲品
  • 液體或半液體食物:例如湯、果醬和蜂蜜
  • 化妝品和梳洗用品:例如乳液、香水、牙膏、沐浴啫喱、睫毛膏和唇彩
  • 噴霧:例如剃鬍泡沫、頭髮噴霧和香體噴霧
  • 隱形眼鏡護理藥水

攜帶受限制液體物品旅行時,請注意:

  • 在大部分機場,您可以攜帶最多 100 毫升的以上任何液體物品登機。
  • 您通常總共可帶最多 1 公升的液體物品。
  • 液體必須放入 100 毫升的獨立容器中;即使尚未全滿,較大的容器通常也無法通過安檢。
  • 所有 100 毫升的容器必須裝入一個可重複密封的透明膠袋,尺寸不得超過 20 厘米 x 20 厘米/1 公升。
  • 您可以隨身攜帶 1 個膠袋。除非另有指示,否則行李必須在機場安檢處出示。

從赫爾辛基機場出發時:

  • 您可以攜帶最多 2 公升的液體物品。
  • 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,在所有歐洲機場,包括赫爾辛基機場,手提行李中的液體容器大小不得超過 100 毫升。
  • 接受安全檢查時,您無需從行李取出液體物品。

藥物、嬰兒食品和免稅品:

  • 您可以攜帶足夠的藥物,以在整個旅程中使用。請攜帶處方。
  • 您可以攜帶足夠的嬰兒奶粉和嬰兒食品,以在整個旅程中使用。
  • 免稅品可在未開封且密封於機場安檢袋的狀態下攜帶登機。請注意:如果您要轉乘其他國家的另一航班,即使是密封的免稅店購物袋也可能要再次接受安檢,並須符合該國的安全規則。請注意,您在機場購買的任何物品,包括免稅品,都將計入您的手提行李限額。

還有哪些違禁品?

以下物品不得以手提行李方式攜帶登機:

  • 鋒利物件,如刀、剪刀、開瓶器及鑷子
  • 從赫爾辛基出發的航班允許攜帶溜冰鞋,但其他目的地可能有所限制
  • 只能隨身攜帶火柴和打火機,例如放在口袋中,但不得放在手提行李或託運行李中
  • 超過 100Wh(瓦小時)的鋰離子電池
  • 含有超過 2 克鋰的鋰金屬電池

 

閱讀更多關於違禁品的資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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