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可以自帶食物登機嗎? 您可以攜帶固體食物,例如三文治和水果,通過保安檢查及登機。所有液態食物必須以獨立的容器盛載,容器容量上限為每個 100 毫升(約 3.4 盎司);而所有容器必須放入一個透明、可重複密封的膠袋內,膠袋容量不得超過 1 公升。我們亦允許攜帶原裝未開封的嬰兒飲用奶及嬰兒食品登機。如果從歐盟境內的機場出發,請查看您可以在手提行李內攜帶的物品。了解更多有關攜帶液體物品旅遊及手提行李的資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