透過此表格,您可告知我們您是否有殘疾或疾病等特殊情況,以便我們在航班期間特別注意。您亦可使用此表格告知我們有關您醫療器材的詳情。請於航班出發前最少 48 小時聯絡我們,以便我們預留所需資源。請注意,我們必須於航班出發前最少 48 小時獲告知有關需要健康證明的疾病及醫療設備之事宜。我們將盡快與您聯絡。我們將不會經由此表格回應其他查詢。 如果您已申請輪椅相關服務或與協助犬或服務犬同行,可在「管理預訂」部分查看申請狀態。 提交此表格,即表示您同意我們處理您的醫療數據,以辦理並完成您的服務請求。必要時,同意事項亦適用於我們的合作夥伴。了解更多有關我們私隱政策的資訊請注意:如果同一航班預訂中有數個航班,您只需要填寫此表格一次。
如果您在懷孕第 32 週之後乘搭長途航班(飛行時間超過 6 小時),請填寫此表格,並在不遲於航班出發前 72 小時,向我們提供醫生證明書,以證明您的懷孕進度正常。在芬蘭、丹麥、挪威和瑞典,證明書亦可由助產士或婦產科診所護士簽署。
基於安全理由,使用通道輪椅登機的行動不便乘客將會被安排坐於窗邊座位。請注意,出口行座位不適合身體殘障或行動不便的乘客。我們歐洲航班的大部分經濟艙座位都有相同的腿部空間。在部分歐洲航班和所有長途航班上,您可購買擁有額外伸腿空間的 Comfort 座位。了解更多。
請確保已充分更新您的醫療資訊表格,若您患有慢性病或漸進病症時尤其要注意更新。對於慢性病,例如心臟病或肺病,表格不得早於 12 個月前填寫。對於漸進重病,例如癌症或漸進神經疾病(例如 ALS),表格不得早於 6 至 12 個月前填寫。